鲁建标字[2004]3号2004年4月22日
各市建委(建设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措施费在建标[2003]206号文基础上增列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
(3)构件运输及安装费;
(4)总承包服务费。
2.安装工程: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组装平台费;
(3)设备、管道旋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
(4)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
(5)焦炉施工大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