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防雷及接地装置
第2.9.1条 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第2.9.2条 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接地母线、避雷网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计算主材消耗量时应增加规定的损耗率。
第2.9.3条 接地跨接线以"处"为计量单位,按规程规定凡需作接地跨接线的工程内容,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户外配电装置构架均需接地,每副构架按"一处"计算。
第2.9.4条 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独立避雷针安装以"基"为计量单位。长度、高度、数量均按设计规定。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应执行"一般铁件"制作定额或按成品计算。
第2.9.5条 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安装高度分别执行相应定额。装置本身由设备制造厂成套供货。
第2.9.6条 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接地引下线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每一根柱子内按焊接两根主筋考虑,如果焊接主筋数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第2.9.7条 断接卡子制作安装以"10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接地检查井内的断接卡子安装按每井一套计算。断接卡子箱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9.8条 高层建筑屋顶的防雷接地装置应执行避雷网安装定额,电缆支架的接地线安装应执行沿电缆沟内支架、桥架敷设定额。
第2.9.9条 均压环敷设以"10m"为单位计算,主要考虑利用圈梁内主筋作均压环接地连线,焊接按两根主筋考虑,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长度按设计需要作均压接地的圈梁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2.9.10条 钢、铝窗接地以"10处"为计量单位(高层建筑六层以上的金属窗设计一般要求接地),按设计规定接地的金属窗数进行计算。
第2.9.11条 柱子主筋与圈梁连接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处按两根主筋与两根圈梁钢筋分别焊接连接考虑。如果焊接主筋与圈梁钢筋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需要连接的柱子主筋与圈梁钢筋"处"数按设计规定计算。
第十章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第2.10.1条 工地运输,是指定额内主要材料从集中材料堆放点或工地仓库运至杆位上的工程运输,分人力运输和汽车运输,以"10t·km"为计量单位。
运输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运输量=施工图用量×(1+损耗率)
预算运输重量=工程运输量+包装物重量(不需要包装的可不计算包装物重量)
运输重量可按表2.10.1的规定进行计算。
表2.10.1 运输重量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运输重量(kg)
| 备注 |
混凝土制品
| 人工浇制
| m3
| 2600
| 包括钢筋 |
离心浇制
| m3
| 2860
| 包括钢筋 |
线材
| 导线
| kg
| W×1.15
| 有线盘 |
钢绞线
| kg
| W×1.07
| 无线盘 |
木杆材料
| m3
| 500
| 包括木横担 |
金具、绝缘子
| kg
| W×1.07
| |
螺栓
| kg
| W×1.01
| |
注:①W为理论重量;
②未列入者均按净重计算。
第2.10.2条 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其挖方体积
V=0.8×0.8×h
式中 h--坑深(m)。
第2.10.3条 电杆坑的马道土、石方量按每坑0.2m3计算。
第2.10.4条 施工操作裕度按底拉盘底宽每边增加0.1m。
第2.10.5条 各类土质的放坡系数按表2.10.5计算:
表2.10.5 各类土质的放坡系数